2007年台北縣市法拍案件有上升趨勢



2007年台北縣市法拍案件有上升趨勢
◆2003年台北市/2,849件台北縣/7,708件◆2004年台北市/1,937件台北縣/3,744件◆2005年台北市/1,215件台北縣/2,094件◆2006年台北市/1,057件台北縣/1,964件◆2007年(1~11月)台北市/1,118件台北縣/2,436件※注:上列拍定統計數字至96年11月止,以北部地區法院為主


愈拍愈便宜

這裡以市價500萬元、用450萬元做第1拍底價的法拍屋為例,從第2拍到第4拍,價差最多可比市價便宜2至5成。■第1拍(底標通常為市價約9折)各拍次拍賣底價試算/450萬元相較於市價便宜成數/(500萬-450萬元)÷500=10%■第2拍(以第1拍底價的8折起標)各拍次拍賣底價試算/450萬×80%=360萬元相較於市價便宜成數/(500萬-360萬元)÷500=28%■第3拍(以第2拍底價的8折起標)各拍次拍賣底價試算/360萬×80%=288萬元相較於市價便宜成數/(500萬-288萬元)÷500=42%■第4拍(特別拍賣)各拍次拍賣底價試算/需重新估計價,可能會低於或等於第3拍底價,若訂250萬元相較於市價便宜成數/(500萬-250萬元)÷500=5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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